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忻政办发〔2013〕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为切实加强我市政风行风建设及民主评议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创优发展环境,根据《山西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12〕76号)和《山西省2013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晋行评发〔2013〕1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2013年在全市各级经济管理部门、社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公共服务行业、部门管理机构以及市属医院、学校深入开展“给人民汇报、向人民问计、请人民评议”政风行风主题评议活动。为确保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经忻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三次全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推动部门和行业切实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为民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诚信政府、廉洁政府。
二、评议对象
按照全面评议、分类指导的原则,今年参加民主评议的对象共七类75个部门、行业和单位。
(一)经济管理部门(13个)
财政、发改、经信(国资)、科技、水利、农业、林业、商务、煤炭、公路、供销社、银监、中小企业
(二)社会管理部门(9个)
教育、民政、人社、卫生、计生、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机关事务管理、扶贫
(三)执法监督部门(14个)
公安、司法、国土、环保、住建、规划、交通、地税、工商、质监、安监、国税、烟草、食药
(四)公共服务行业(15个)
邮政、电力、联通、移动、电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信用社、财险、寿险、煤销、广播电视台、火车站
(五)部门管理机构(6个)
物价、农机、交警、消防、道路运输管理、高速公路管理
(六)市直评医院(3所)
忻州市人民医院、忻州市中医院、忻州市妇幼保健院
(七)市直评学校(15所)
忻州一中、忻州十中、忻州五中、忻州六中、忻州十一中、忻州十二中、忻州十三中、忻州师院附中、忻州实验中学、北方中学、长征路小学、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七一路学校、云中路小学
根据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确定银行、电信为重点评议行业,教育、卫生、农业、公安(含交警)、国土、住建、食药、环保、安监、质监、人社、交通、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为重点评议部门,确定3所市直评医院和15所市直评学校为重点评议单位。确定教育系统的学校,卫生系统的医院、新农合管理中心,公安系统的交警队、派出所、车管所,交通运输系统的公路站点、客运站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房管、供水、供气、供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社保中心、医保中心,煤销集团的煤检站为重点评议对象。各县(市、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上述重点评议对象的督导和评议,不得将重点评议部门列入免评范围。
三、评议内容
2013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内容包括:参评单位完成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情况,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情况,加强效能建设、创优发展环境情况,依法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情况。各参评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依法办事、优质服务、廉洁自律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重点要按照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市关于整治“庸懒散奢”的工作部署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决定》及《实施意见》,严厉整治调查研究、文风会风、出差出访、厉行节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013年度,重点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进行评议;重点对教育、医疗、涉农、征地拆迁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评议;重点对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务员考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公职人员“吃空饷”以及占编骗饷等方面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评议;重点对执法监督部门在基层行政执法和服务中的突出问题进行评议。
四、评议方法
2013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承诺阶段(2013年4月)
1、各级政府及参评单位成立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和办公室,及时调整组成人员,制定实施方案,召开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年度评议工作。
2、各参评单位根据重点评议内容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比较集中的问题,结合整治“庸懒散奢”工作部署,有针对性地提出本系统、本单位2013年政风行风承诺和拟集中解决的2-4个重点问题。
3、市、县两级行评办组织参评单位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向人民群众作出2013年政风行风承诺(包括集中解决的重点问题)。重点在整治“庸懒散奢”方面作出公开承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公布问计方式,征求群众意见。原则上,由参评单位“一把手”代表本系统、本单位进行公开承诺。
4、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现场咨询、设立文化墙等多种形式创新性地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向群众阐明参评单位的工作职责,展示部门和行业的工作成果,广泛宣传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
(二)检查整改阶段(2013年5月至9月)
1、开展政风行风监督检查。各参评单位要积极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及本单位干部职工,分组深入基层,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整治“庸懒散奢”行动,积极组织开展政风行风监督检查工作,着力将集中监督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结合起来,专项监督检查与明察暗访结合起来,传统检查方式与现代科技方式结合,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水平。要重点对个人生活庸俗化、工作平庸、懒政怠政、自由散漫、奢侈浪费等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2、不断优化评议载体。各级行评办要会同新闻媒体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和报刊类、网络类政风行风监督栏目,积极创新评议方式,推动常态化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广播电视台要按照《山西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在人员、办公场所、采编设备、现场录制、播出时段等方面,为“政风行风热线”和“政风行风面对面”栏目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今年,市本级至少举办两场面对面对话交流活动,各县(市、区)至少要举办一场面对面对话交流活动,同时要在县(市、区)大力普及热线节目。
3、组织召开民主评议对话会。市直重点评议部门、行业和市直评医院、学校要在9月底前至少组织两场民主评议对话会,其他市直参评部门和行业要在9月底前至少组织一场民主评议对话会。
4、认真组织整改反馈。对于政风行风问题调查、明察暗访以及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等途径收集的问题,各参评单位要认真研究予以解决,并及时向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各界进行反馈。各级行评办要将参评单位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重点。
(三)评议总结阶段(2013年10月至2014年2月)
1、各级行评办组织参评部门、行业和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就承诺事项兑现情况、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特别是整治“庸懒散奢”工作情况向人民群众进行汇报,邀请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结合生产生活实际作出评价。
2、加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今年,要继续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评议工作机构,建立职能明确的四级评议工作网络,全面开展四级政风行风民主直评,不断推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心下移。全市191个乡(镇、办)纠风办要组织开展民主直评基层站所活动,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解决在基层。
3、各级行评办要按照《山西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暂行办法》规定,认真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和工作考核。民主测评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测评,努力提升评议结果的科学性;要注重基层站所测评分的运用,基层站所测评分按60%的比例计入其主管部门和行业的民主测评分。工作考核要将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结合起来,加大日常工作考核力度,对参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建立实时台账,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通报,逐月认定考核实绩,以此推动评议工作任务的落实。
4、确定表彰名单。按照测评考核最终结果,表彰5个县(市、区)(其中前2名报省政府表彰)和1/3的部门和行业。对年度内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被中央和省主要新闻媒体曝光查实的、领导班子成员被立案查处的,实行一票否决。
5、评议结果的运用。评议结果要向本级党委、政府和被评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或通报,同时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并作为考核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对于群众满意度较低、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由同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由本级行评办结合实际,向评优工作组织单位提出取消评优资格建议。
6、对2013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总结,并研究提出2014年度工作思路。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参评单位要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直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本系统评议工作的领导、督查。各级行评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的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二)注重评议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政风行风评议要坚持纠、评、建并重,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逐一加以解决,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对群众提出的普遍性问题,要从整章建制上下功夫,推动制度创新和完善,以工作实效性取信于民。
(三)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和建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长效机制。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把握规律性,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大胆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方法开展评议工作,建立健全本地本部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民主评议工作规范化水平。要通过长效机制的建立,使民主评议的内容更有针对性、过程更有实效性、方法更有科学性、结果更有公正性。
(四)严明组织纪律,杜绝违纪违规问题发生。被评单位、评议代表、工作人员及其他参与民主评议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山西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暂行办法》各项纪律规定,杜绝违纪违规问题发生。特别是通过新闻媒体开展的主题评议活动,必须严明宣传纪律。各级行评办要建立完善的节目汇报、审查、签播制度,加强宣传管理,规范播出行为,确保节目播出安全。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