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市教育局文件
原教字〔2015〕10号
原平市教育局
关于对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
借机敛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对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晋办发电〔2015〕18号)以及忻州市和原平市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全市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中集中开展“五项整治”工作安排,我局将集中开展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的专项整治活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中带头移风易俗、抵制不良风气,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着力解决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顶风违纪问题,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二、整治范围和任务
(一)整治范围
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各联校、市直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
(二)整治内容
1.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行为;
2.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人员参加等行为;
3.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通过分批宴请、分地宴请等隐形方式变相大操大办等行为;
4.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使用公务用车等行为;
5.办理生日、乔迁、升学、订婚、过周年等婚丧喜庆事宜,邀请非亲属以外人员参加等行为。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2015年3月1日一5月31日。
(一)安排部署(2015年3月15日前)
各单位要按照市教育局要求,结合实际,抓好具体工作的安排和落实。
(二)集中整治(2015年5月底前)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共原平市纪委、原平市监察局《关于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的规定》(原纪监发[2010]8号),确保所属人员熟知各项规定和要求。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内容为: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公示、监督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本单位党组织负责的备案和管理工作是否规范;是否有不按规定报告或故意隐瞒不报等情况。对自查出的管理方面问题要及时纠正,对发现的个人倾向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告诫、早处置。
(三)监督检查(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
专项整治期间,教育局纪检组通过联合巡查、突击检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12388”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作用,支持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监督。
四、任务分工
教育局党委、纪检组牵头负责本项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一)各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领导,明确职责,直接主抓,推动落实。
(二)纪检组按照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对违纪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领导,严肃自查自纠,不遮丑护短,不留任何死角。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专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专项工作负总责。
(二)坚持领导带头。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作出承诺,以身作则,主动抵制歪风邪气,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作用;要将整治婚丧嫁娶等借机敛财工作纳入其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
(三)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严重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确保形成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
六、问责办法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对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主要责任。
原平市教育局
2015年3月13日